
8月14日,华珠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会上传达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内容,详细解读了国家秘密的范围、保密管理基本制度,违反保密法应承担的责任等有关内容。
会议指出,2024年2月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公布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保密法修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保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与安全,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保密工作成熟有效的政策措施和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对于推动保密工作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指出,保密工作历来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对保密工作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加强保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保密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充分认识修订保密法的重要意义,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保密法的自觉性。
会议强调,要严格遵守保密法律制度,切实增强遵守保密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将保密工作落实到各方面各环节。要努力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开展定期检查工作,让保密工作管在日常、融入平常、抓在经常,真正用实际行动筑牢保密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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