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专业定位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主要培养熟悉我国新闻宣传政策及法规,具有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专业理论,具备播音、节目主持以及采访、节目编辑与制作等能力,能够在地方广播电台、电视台、新媒体及其它文化传媒行业从事播音、主持与节目制作等工作,或在与本专业相关的部门从事新闻宣传、文秘或教学研究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面向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文化艺术、网络与新媒体等行业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记者等职业群,服务大湾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水平、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创新意识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能够从事播音、配音、节目主持、采访报道、活动主持、网络与新媒体传播工作。
三、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制四年,总学分为165。其中必修课程学分为137,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为16,专业选修课程学分为12,个性化发展平台课程(选修)学分为8。通过四年的专业本科教育,学生应达到如下教学要求:
素质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了解国家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规;拥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团队意识;具有为地方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奉献的精神。
知识要求:系统掌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播音与主持专业实践的方法与技能;了解中国广播电视事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新闻学、传播学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
能力要求:具有较高的语言表达能力、社会调查和社会活动能力;具备播音与节目主持、新闻现场采访报道的能力;具备新闻写作、新闻评论、广播电视节目策划与制作的基本能力;具有一定的英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四、课程体系
本专业课程架构体系由通识教育平台课、专业教育平台课、实践教育平台课、个性发展平台课组成。
核心课程包括:播音学概论、普通话语音和播音发声、语言表达、广播节目播音与主持、电视节目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概论、新闻采访与写作、广播电视编辑与制作、影视配音。
实践教学环节包括: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包括课堂实践、专业见习、毕业实习、毕业汇演、毕业创作(设计)等。第二课堂活动包括毕业汇报演出、新年新诗会、中华经典诵读大赛、读书会等。
五、师资队伍
本专业现有专兼职教师27人,其中专职教师14人,兼职教师13人,高级职称1人,博士1人,讲师7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1人。
六、教学条件
本专业现有:有声语言创研中心1个、播音实验室4间、播音智慧教室3间、录音棚4间,化妆实训室1间、演播室1间,4K超高清实景演播室1间,苹果机房2间(兼用),非线性编辑实训室3间,充分满足了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实验教学的需要。当前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与广东广播电视台、网易、横店影视城、客天下(广州)等8个单位建立了深入的校企合作关系,通过校企合作,充分保障了实践教学的需要。
七、专业发展前景
本专业毕业生可在广电媒体、文化传媒公司、文化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宣传企划部门、婚庆公司、艺术培训机构、网络媒体,从事播音主持、配音解说、新闻采访报道、活动司仪、新媒体电商、新媒体运营、艺术和语言培训等新闻传播和社会文化传播工作。
八、专业报考建议
1.发音器官整体正常,无先天缺陷导致无法正常发音的情况。
2.吐字发音清晰,能够灵活运用舌、齿、唇;符合国家关于普通话水平的具体要求,自由交谈和朗读时,能够表达流畅,语调自然。
3.仪态气质端庄,五官端正,有一定的文化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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