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二级学院、各毕业班:
为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校风学风建设,现将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一)评选范围:学校全日制在籍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各二级学院按照不超过学院毕业生人数5%来推荐优秀毕业生,分配名额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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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2.有良好的道德风范,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和创新创业等方面活动;
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优良,能正常获得学历、学位;
4.无恶意拖欠学费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二)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含3.0);
2.在校期间应获1次及以上校级荣誉,如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
3.在校期间应获1次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4.在学术科技、专业实践、创新创业等各类省级官方(非民间协会)组织的竞赛中取得校级以上重要成绩、奖项或荣誉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5.对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或“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三、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流程:学生个人申请 班级评议 二级学院审核 学生工作处复核 学校审批。
1.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填报优秀毕业生申报表(见附件1)、个人典型事迹材料(见附件2),连同相关佐证材料报辅导员汇总。
2.班级提名:各班级组织班委会、团支部主要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对申请人日常操行及表现进行核查;召开班会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条件申请者中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报二级学院审核。
3.学院评审:各二级学院成立评选工作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班上报的候选名单进行审查和综合评议,根据评选条件和比例确定本学院的优秀毕业生人选,并及时在本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后,将无异议的名单汇总后报送学生工作部(处)(见附件3)。
4.学生工作部(处)复核,报学校审批。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听取意见,规范评选流程,对弄虚作假、不按要求开展评选工作的单位,取消其评选名额。
(二)5月11日-5月24日,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三)5月27日,各二级学院汇总好拟推荐学生的申报材料(附件及佐证材料),将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处,并将附件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Xuesheng@scauzj.edu.cn。
五、其他事项
各二级学院应切实加强优秀毕业生的教育和管理,开展毕业生感恩教育,引导毕业生遵纪守法、积极进取。评选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毕业(以学历证书签署时间为准)前发生违法违纪及校纪校规行为,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资格,收回所授予的荣誉称号,并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附件: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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