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二级单位:
为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在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方面的积极性,激发广大职工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表彰奖励在育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模范事迹和先进典型,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服务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评选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林
副组长:蒋恩臣 林伟初 陈义明 郭 霖
成 员:各二级单位负责人
二、评选原则
“服务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坚持民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充分依靠广大师生民主推荐,严格考核,保证选拔推荐和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奖励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个人。
三、评选时间
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9月2日
四、评选条件和范围
(一)评选范围
凡入职满一年的行政人员(含工勤人员)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观念,热爱本职工作,恪守职业道德,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尊师爱生,无私奉献,主动听取师生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工作业绩好。勤奋工作,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积极投身学校改革与发展,主人翁意识强,模范完成岗位职责,工作效率高,成绩显著。
3.管理、服务育人好。认真学习研究本职业务和技能,积极为教学创造有利条件,营造育人的和谐氛围,热情服务师生,在管理和服务工作中树立良好形象,赢得广大师生赞誉。
4.入职以来,有1次学校年度考核优秀者优先。
(三)名额分配
参照各单位总人数分配推荐名额,10人以下的单位推荐1人,10人以上的单位推荐1-2人。
五、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按要求自愿填写《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服务育人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交所属部门。
(二)部门初评: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对照评选条件,按评选条件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报)。
(三)材料报送:各部门整理推荐人员材料,于8月29日前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按要求报送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发至zjxybgs@scauzj.edu.cn。
(四)材料复审: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整理后报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审。
(五)确定人选: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评选条件,结合申报人员工作业绩,个人申报材料等,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评价,确定学校“服务育人先进个人”人选,报学校审定。
(六)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在校园网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七)对获得“服务育人先进个人”的人员进行宣传及表彰。
附件:《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服务育人先进个人”申报
表》
联系人:叶老师,020-87979913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委员会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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