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二级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消防、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办法》,学校决定对签署《2021年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的各责任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现将相关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遵照《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消防、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办法》执行。
二、组织机构
学校综治维稳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核工作,综治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该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考核内容及考核方法
依据《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消防、治安综合治理量化考评表》,考核由组织领导、政治保卫、校园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整改五部分组成,评分标准参照《量化考评表》。考核分成责任单位自评和领导小组综合评议两部分。
四、推荐消防、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名额
根据工作任务、工作量、工作成效及创建平安工作实绩为标准,共推荐16名先进个人报学校综治维稳领导小组评议,各单位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如下:
序 号 |
单 位 |
推荐名额(人) |
备 注 |
1 |
外国语学院 |
1 |
1.推荐先进个人需在岗工作满1年以上; 2.合并单位由排第一个部门牵头组织推荐工作。 |
2 |
商学院 |
1 |
|
3 |
信息工程学院 |
1 |
|
4 |
设计学院 |
1 |
|
5 |
传媒学院 |
1 |
|
6 |
人文学院 |
1 |
|
7 |
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部 |
1 |
|
8 |
图文信息中心 |
1 |
|
9 |
学生工作部(处) |
1 |
|
10 |
后勤保卫处 |
1 |
|
11 |
学校办公室(工会) |
1 |
|
12 |
基建办、招采办 |
1 |
|
13 |
教务处、财务处 |
1 |
|
14 |
人事处、组织部 |
1 |
|
15 |
招生处、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
1 |
|
16 |
四会校区(后勤保卫处、基建办、招采办) |
1 |
五、考核及推荐时间安排
1.按照《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消防、治安综合治理量化考评表》(见附件1),各考核单位组织自评小组进行总结自评及推荐工作。并将各单位量化考评表、先进个人推荐表以及2021年度消防、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共三份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于2021年12月15日前报至学校综治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杨心怡,3-203,邮箱zjxybgs@scauzj.edu.cn)
2.2021年12月20日学校综治维稳领导小组组织评议,并将考核结果公示及予以表彰。
3.公示结果无异议,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消防、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办法》,该考核与部门有关人员年终考核挂钩。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消防、治安综合治理量化考评表》
2.《2021年度消防、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推荐表》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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