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更好地做好我校2021级新生入学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培养学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能力,全面推进班级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校实际,经学生工作部(处)研究决定,拟于近期进行新生辅导员助理的选聘工作,为2021级每个新生班配备学生辅导员助理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原则上为2019级在读学生。
二、选聘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保持一致;
2.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曾担任学校或二级学院的主要学生干部,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熟悉各项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3.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办事公正,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文字表达和口头表达能力,有创新精神,勇于实践;
5.服从组织管理,严格按照学院相关要求执行工作,有较强的执行力;
6.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业成绩优良,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或者专业的前50%,原则上已修课程均无重修记录,并无任何纪律处分。
三、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根据2021级班级情况确定辅导员助理人数,插入到原班级的不再分配辅导员助理。
2.各二级学院自行开展选聘工作,灵活安排,可采用笔试、面试等选聘方式,但要程序规范、方法科学、并体现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3.学生参加辅导员助理选聘应填写《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2021级新生辅导员助理报名申请表》(附件),各二级学院在6月25日前结束选聘工作,并将选聘结果报学生处备案;
4.选聘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组织相关工作培训,如学院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方式方法、如何有效关注学生思想动态等,帮助辅导员助理顺利开展工作;
5.辅导员助理的工作职责、日常管理与年终考核参照《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辅导员助理管理制度》(华农珠江学字[2017]4号)执行。
2021级新生助理辅导员名单汇总表.xls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