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广大学生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广大学生工作者履职尽责、努力工作,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学生工作队伍,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首届“大美学工”优秀学生工作者校内评选推荐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二级学院及学生处工作人员
二、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何建平
副组长:简妮娜、刘志勤
成 员:各二级学院副书记
三、评选条件
1.在岗工作1年以上(含1年)服务学生的工作人员。
2.政治方向正确,理想信念坚定,职业素养优良,满足“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等一系列要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甘于奉献,业绩突出,在学校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要做“四有”好老师,即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要做学生的“四个引路人”,即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要做到“四个相统一”,即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
3.热爱学生,业务能力突出,事迹典型感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勇担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和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4.未出现有损师德形象和违规违纪行为。近1年学校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其以上等次。
四、评选程序
请各学院根据条件要求推荐优秀学生工作者人选,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1),于2021年1月4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1449019775@qq.com。学生处届时将组织相关人员,综合考评各学院推荐项目及人选,经过初选、评审小组审定,最终评定优秀学生工作者。
学校将对当选的优秀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以兹鼓励。
五、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到评选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促进工作的主要契机,切实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优秀学生工作者推选出来。
2.精心组织。各学院要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坚持客观公正、透明公开,确保推荐的人员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3.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广泛动员,全面发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附件:1.“大美学工”优秀学生工作者申报表
2.“大美学工”优秀学生工作者申报汇总表
3.2020年首届“大美学工”优秀学生工作者评优指标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