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各职能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0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部)、各职能部门应当认真组织学习《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0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用户操作指南》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协调配合,认真做好2020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二、学校实施2020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责任制度。责任部门应当在各自分管学校领导指导下,按照“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分工一览表”对应的工作职责(详见附件),认真组织和做好2020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同时,各参与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协助责任部门做好数据填报工作,并保证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全面。各参与部门应当于11月20日前完成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网上填报工作。
三、教务处应当认真指导各责任部门和参与部门做好2020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各二级学院(部)、各职能部门务必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020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
四、各二级学院(部)、各职能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工作,并将填报工作人员名单于10月14日送教务处备案。学校于10月14日09:00在行政楼会议室召开填报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培训会议,各二级学院(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填报工作人员务必准时参加会议。
附件:1.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分工一览表
2.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人员登记表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