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代码:12623 招生批次:本科批
学院通告

学院通告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学生重修课程管理实施细则

  • 时间: 2020-09-17
  • 作者: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精神,加强规范学生重修课程管理,确保重修课程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风建设,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重修课程范围
学生经考核成绩不及格的课程(除任意选修课程外)均应重修。在学习年限内可多次重修不及格课程,直至取得重修课程的学分。
第二条  重修课程方式
重修课程方式分为三种:(一)开班重修;(二)插班重修;(三)自学重修。
学生可根据自身学习计划和学院教学计划选择其中一种重修方式重修课程。
第三条  重修课程程序
(一)开班重修。一门课程经考核后不及格学生人数达30人以上的,以开班方式组织学生重修课程。学生应当按照教务处安排的重修课程教学计划参加重修课程的学习和考核。
(二)插班重修。由学生填写《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学生重修课程申请表》并送教务处,经确认后以插班方式安排学生插入相应开课班级重修课程。
(三)自学重修。以往不及格课程需参加自学重修的,学生应当根据学院教学计划于每学期注册时间内填写《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学生重修课程申请表》并送教务处,经确认后统一安排学生参加当前学期期末考核。
第四条  重修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重修课程考核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开班重修和插班重修课程以及自学重修课程安排在期末考试时间内进行,其余时间原则上不安排重修课程的考核。
重修课程考核成绩记载按照《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二章第十八条规定执行,即重修课程按实际考试成绩记载,并计算绩点。
第五条  重修课程管理职责
(一)教务处应当加强规范学生重修课程管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重修课程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各学院(部)领导应当高度重视学生重修课程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各自学院(部)重修课程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辅导员应当强化对有重修课程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督促其重修不及格课程,以确保学生及时重修课程。并帮助学生做好重修课程计划,跟踪其重修课程的学习情况,以确保学生重修课程的学习质量。
(四)任课教师应当贯彻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认真做好重修课程学生的教学工作,尤其要做好重修课程学生的辅导和考核工作,以确保重修课程的教学质量。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当将学生重修课程成绩送学生所在学院(部)。
(五)学生应当端正学习态度,培养自我学习的良好习惯,并结合自己的学习计划,主动并及时重修不及格课程,以确保按期完成学业。
第六条  各职能部门、各学院(部)、教师和学生应当认真履行重修课程管理职责,规范重修课程管理,提高重修课程教学质量。对学生重修课程管理工作不到位或失职的,将依规追究相关教师或管理人员的责任。学生因自身原因导致在学习年限内未重修不及格课程或重修课程考核仍不及格而不能按期毕业的,由本人负责。
第七条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学生重修课程管理实施细则》华农珠江教字〔2017〕12号同时废止。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2020年9月17日     
 
 
 
 
 
 
 
 
<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 官方抖音

  • 视频号

联系方式

党政办公室:020-87979913

教务处:020-37931025;020-81193560

学生工作部(处):020-87982606

图文信息中心:020-87985663

招生工作处:020-37983820

人事处: 020-87980341

投诉咨询方式: 020-87979913

邮箱: zjxybgs@scauzj.edu.cn

后勤保卫处:020-87978122

武装部征兵咨询电话:020-87982606

广州(从化)校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锦洞路168号

肇庆(四会)校区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城中街道下㘵经济联合社地段1号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6/07/29 15:5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