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有效防止疫情发生,针对部分学生在开学前返校或
开学后大规模返校后可能需要医学观察的情况,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符合医学观察学生的条件
(一)学校正式宣布开学前的返校师生
1.所有未按学校返校规定私自返校的湖北籍师生;
2.经停湖北或其他疫情严重地区的师生;
3.未按照学校返校规定,但在假期期间与湖北或其他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非湖北籍师生;
4.未按照学校返校规定,体温大于等于37.3℃的其他地区学生。
(二)学校正式宣布开学后的返校师生
1.湖北籍或其他疫情严重地区自行隔离未满14天的师生;
2.与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病人有密切接触但隔离时间未满 14天的师生;
3.体温大于等于37.3℃的其他地区师生。
二、学校医学观察室的管理要求
1.按国家防控有关要求设置符合条件的医学观察室,有独立卫生间、相应的生活用品和消毒设施,每天按防疫要求定时消毒;
2.必须按国家防疫要求在医学观察室隔离观察14天,隔离期间不能离开医学观察室,每天按要求进行体温监测和记录;
3.若观察师生出现发热(≥37.3°C)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症状,应立即带上医用口罩,管理工作人员立即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4.医学观察室人员不能互相串门,并遵守医学观察室规章制度;
5.除经批准允许进入的管理工作人员及消毒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
6.观察师生在14天观察期内没有出现发热、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症状,一般状况良好,可以解除医学观察。解除医学观察由学校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把关,并为观察学生开具《解除医学观察告知书》,学生凭《解除医学观察告知书》办理入住宿舍、恢复上课等相关手续。
7.在医学观察期间,对遵守学校返校规定且符合医学观察条件的师生由学校免费供应餐饮。
三、医学观察室实行三级准备
(一)三级准备
在19栋4楼准备9间医学观察室;
(二)二级准备
在19栋宿舍4-6楼准备27间医学观察室;
(三)一级准备
隔离19栋(包括且不限于招待所18间)3—7楼作为医学观察楼(共45间);
四、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后勤保卫处负责解释。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