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校内各新媒体平台在展示学校形象、发布新闻信息和提供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新媒体,是指以学校或校内各单位(含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名义建设、认证并作为单位信息平台运行的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及其他APP移动客户端等。
第二章 管理机制
第三条 校园各新媒体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相关规章制度,按照“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谁
审批、谁监管”的原则进行管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学院为党总支书记,职能部门为部门正职领导,学生组织、学生社团为团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新媒体建设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包括建立责任体系、落实工作队伍、完善发布审核机制等。
第四条 党委宣传部是校园新媒体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研究制定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协调统筹、整体规划,监督检查与考评校园新媒体运营状况等。
第五条 学校对校园新媒体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校内各二级单位的新媒体平台创建7日内,须填写《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校园新媒体备案登记表》,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学院为党总支书记,职能部门为部门正职领导,学生组织、学生社团为团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党委宣传部备案。若各新媒体平台账号名、后台管理人员或维护方式发生变更,应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党委宣传部备案。校内二级单位各下属单位的新媒体平台,由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进行备案,各二级单位党组织须将本单位下属新媒体平台备案情况定期报送党委宣传部。
第六条 学校对校园新媒体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和其他新媒体平台为一级平台,由党委宣传部直接管理。校内各二级单位官方微博、微信和其他新媒体平台为二级平台,由各二级单位负责建设和管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新媒体建设和管理第一责任人。二级单位下属各单位的新媒体平台为三级平台,按照隶属关系,由二级单位归口管理。
第七条 学校对一级、二级校园新媒体平台实行审批和年审制度,未通过审核的平台不得继续运行。本办法公布前已开设并运营的账号,按第五条规定补充填写并于本办法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备案表。
第八条 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对隶属新媒体平台实行台账式管理,定期进行核实排查,掌握运行状态,对“僵尸”账号应立即予以整改或关停。师生员工以个人名义建立,主要用于工作交流,传播内容主要涉及学校工作事务的各类新媒体平台,如QQ群、QQ 工作组、微信群、聊天室等,实行创建人(群主)负责制,纳入创建人所在单位管理,创建人要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备。
第三章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第九条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林(党委书记)
成 员:党委宣传部,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党委宣传部。
第四章 运营机制
第十条 各单位要加大本单位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力度,努力打造品牌。各新媒体平台应有明确的定位和服务对象,与本单位工作相结合,注重个性发展,提升文化内涵,服务师生员工,避免重复建设。
第十一条 建立新媒体内容发布联动机制。在涉及学校重要宣传活动时,各新媒体平台须紧密配合党委宣传部,对官微报道及时转发,形成良好的宣传矩阵效应。在涉及学校突发事件危机应对时,各新媒体平台须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统一口径发布信息。
第十二条 建立新媒体内容发布审查机制。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对所发布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杜绝发布不实、虚假和错误信息。严禁用单位新媒体平台发布纯属个人的信息。
第十三条 形成新媒体工作例会制度。为总结工作经验,强调宣传工作职责,原则上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舆情研判会。
第十四条 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党委宣传部将定期组织校园新媒体运营培训,邀请新闻报道、新媒体运营等方面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等,不断提高宣传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等综合能力。
第十五条 建立不良信息处置机制。新媒体平台对已发布的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全面排查,对于不当信息要及时处理。如平台出现损害国家、社会、学校声誉等不良信息,须第一时间处置,并及时向党委宣传部报告。
第十六条 建立保密管理责任制。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保密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发布涉密信息。
第五章 信息安全
第十七条 新媒体各平台责任单位必须切实加强账号管理和内容监管,提升网络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技术能力,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对出现违规内容的新媒体平台,实施责任追究制度。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件: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校园新媒体备案登记表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党委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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