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一年来,我校2017级辅导员助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协助辅导员开展工作,在班级管理及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辅导员助理管理制度》(华农珠江学字【2017】4号)文件精神,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决定评选出一批优秀辅导员助理,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一)参评对象
各二级学院在2017级新生辅导员助理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的在校学生。
(二)参评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思想端正,政治素质过硬;
2.工作认真、主动、负责,积极配合辅导员开展班级教育工作;
3.无违纪记录、学习成绩无不及格记录;
4.所带班级学生无重大违纪记录,无受学校处分记录;学习成绩不及格率不超过15%;
5.党建、团建工作出色。团员占班级人数的85%及以上,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占班级的70%及以上;班级曾获“优秀团支部”等集体荣誉。
二、评选指标
优秀辅导员助理的比例不超过所在学院辅导员助理人数的20%。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1月5日-9日:个人总结、申请阶段;
11月12日-15日:二级学院党总支评议、审核阶段;
11月16日11:30前报送学生工作处。
四、参评材料报送
1.优秀辅导员助理申报表(附件1);
2.班级获奖证明材料。
各二级学院应组织落实好此项工作,评选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鼓励广大学生继续弘扬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精神,为建设优良学风而不懈努力。
附件: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优秀辅导员助理申请表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