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试行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212号)精神,为做好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152号)精神,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应以平台采集填报数据为基础,加强数据在年报中的分析及运用。
二、各二级学院(部)、各单位应当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试行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的通知》精神,准确把握编制和发布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总体要求以及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数据指标的填写说明,认真做好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工作。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编制事例和数据起止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财务数据起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工作和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填写工作。各二级学院(部)、各单位应当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在认真总结2017-2018学年工作的基础上,分别按照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工作任务分解表和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填写工作任务分解表对应的工作职责(详见附件2、3),由各二级学院(部)、各单位负责人分别主笔撰写和填写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相关内容并有恰当的插图及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相关支撑数据。同时,各单位必须密切配合,并保证提供典型事例、图表、支撑数据等材料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各二级学院(部)、各单位应当将以上材料经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1月20日前送教务处。
四、教务处要结合各二级学院(部)、各单位提供的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统筹做好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和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填写工作,并组织人员予以审核和送校务会议审定后报广东省教育厅。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试行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的通知》(复印件)
2.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工作任务分解表
3.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填写工作任务分解表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