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各职能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办函〔2017〕40号)精神,为做好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部)、各职能部门应当认真组织学习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用户操作指南V3.0》、《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V3.0》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协调配合,认真做好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采集工作,确保采集数据真
实、准确、全面。
二、学校实施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采集工作责任制度。责任部门应当在各自分管学校领导指导下,按照“《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采集工作分工一览表”对应的工作职责(详见附件),认真组织和做好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采集工作。同时,各参与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协助责任部门做好数据采集工作,并保证采集数据的真实、准确、全面。各责任部门应当于10月20日前完成《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网上数据填报工作。
三、教务处应当认真指导各责任部门和参与部门做好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采集工作。各二级学院(部)、各职能部门务必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采集工作。
四、各二级学院(部)、各职能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工作,并将填报工作人员名单于9月22日送教务处备案。学校于9月25日下午16:30在行政楼会议室召开填报工作人员培训会议,各二级学院(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填报工作人员务必准时参加会议。
附件:1.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采集工作分工一览表
2.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采集工作填报工作人员登记表。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