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两年来,我院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按照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的决策部署,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在各项工作中积极发挥战斗堡垒及先锋模范作用。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学院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之际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做好本次表彰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
1.领导班子好。党组织领导班子能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两学一做”常态化建设,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班子坚强有力,认真执行学院党委各项工作部署,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求真务实、与时俱进、清正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高,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立足岗位履职尽职创先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工党员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起示范作用,并积极投身服务社会实践中去;学生党员在专业学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能起示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工作体制机制科学合理,党组织各项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顺畅有序;认真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强基本、强基业不放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规定;认真抓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基层党组织能充分发挥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4.工作业绩好。能主动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努力创新组织生活形式,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各项活动,所在单位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推动学院改革发展工作业绩突出。
5.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
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联系师生、服务师生工作成效明显,得到广大师生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学习好。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在学习上能发挥表率作用。
2.思想好。积极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立德树人”,具有高尚的道德修养,自觉弘扬正气。
3.工作好。在本职岗位上履职尽职、成绩优异,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职工党员能自觉强化服务意识,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学生党员带头锤炼党性,带动同学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共同进步。
4.纪律好。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5.作风好。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树立良好作风。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自觉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作服务群众的表率,全心全意为师生群众服务。
6.在我院工作或学习满2年的中共正式党员。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带头学习理论知识。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主动研究新时期的党建业务,热爱、熟悉党务工作,求真务实,与时俱进,有较强的党建业务水平。
2.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强;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自觉深入基层,听取师生意见,切实为基层和广大师生办实事;坚持原则、求真务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带头抓好党务工作。积极投身于创先争优长效化机制建设工作,认真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认真做好本单位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开展主题建设活动并取得实际工作成效。
4.带头服务发展大局。引导广大党员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在服务本单位及学院中心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加强党的建设和完成上级党组织的各项任务中成绩突出。
5.从事党务工作时间满2年。
(四)党建特色项目的基本条件
党建活动能围绕上级党组织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贯彻执行上级的指示,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1.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围绕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立足当前学院和本单位主要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和“两学一做”,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
2.形式新颖,吸引力强。活动策划、组织和实施注重创新,结合院系中心工作和党员特点设计方案,能激发党员的热情和积极性。
3.效果显著,值得推广。参加活动的党员普遍受到教育和启迪,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增强,有较好的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二、名额分配
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评选名额分配一览表
三、评选方法与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根据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进行党内民主评选推荐。
2.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时间安排,将推荐材料统一报党委组织部。材料提交请打包电子版,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的印章,于6月18日前完成报送。
附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表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3.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4. 党建特色项目申报表
5. “七一”表彰推荐汇总表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委员会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