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农珠江发〔2016〕28号
各系(部)、各单位:
根据我院《关于开展“工作创新年”活动的决定》(华农珠江发〔2016〕3号)文件精神,2016年各单位全面开展了“工作创新年”活动。近一年来,各单位高度重视,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实推进了“工作创新年”活动并取得了实效。学院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2016年度“工作创新年”总结和评选先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创新年”活动需提交总结和参与评先进的单位
院办党办、财务处、教务处、科技与规划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人事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后勤保卫处、招标采购办、基建办、工会、团委、国际教育学院、财政会计系、经济管理系、设计与传播系、外国语系、信息工程系、中文系、基础课教学部。
二、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方法和程序
1.按照《关于开展“工作创新年”活动的决定》文件要求,主要考核创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有重大突破和呈现亮点;活动中收获的新思路、新举措;以及创新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评优的比例为全院二级单位的25%,即:7个系部评选2个优秀单位,15个机关处室评选3个优秀单位。
3.全院二级单位互评(附4:二级单位互评表)。
4.院领导评议表(附5:院领导评议表)。
5.二级单位互评权重为:60%,院领导评议权重:40%。
三、评优的组织领导
本次评优工作,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创新年”评优小组,负责全院评优工作,具体工作由“工作创新年”办公室(挂靠科技与规划处)负责。
四、评优时间安排
1.2016年12月2日(星期五)以前,各单位按《关于做好2016年度“工作创新年”活动总结工作的通知》完成本单位总结,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交科技与规划处。
2. 2016年12月7日“工作创新年”办公室将各单位总结挂校园网,为评优提供的依据。
3. 2016年12月14日以前,各单位将互评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交科技与规划处。
4.2016年12月19日,召开院长办公会,对各二级单位的互评情况进行审核,并审定全院“工作创新年”先进集体。
5.2016年12月21日召开“工作创新年”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
附件: 1.关于开展“工作创新年”活动的决定(见学院官网)
2.关于做好2016年度“工作创新年”活动总结工作的通知(见学院官网)
3.各单位“工作创新年”总结(见学院官网)
4.二级单位互评
5.院领导评议表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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