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系(部)、各单位:
2015年度,我院宣传报道和品牌建设工作在北方国际大学联盟和学院领导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学院转型发展的工作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及时、有效地开展宣传工作,发挥了对内凝聚人心、对外展示形象的积极作用,也发挥了学院品牌的推广作用。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宣传报道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学院领导同意,现决定开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优秀新闻(摄影)作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学院各系(部)、单位及全体在校师生
二、评选项目
(一)先进集体3个,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
(二)先进个人10名(包含教职工、学生),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
(三)优秀新闻(摄影)作品12篇,包含消息类、通讯类、新闻摄影类、人物摄影类、风光摄影类,每项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名,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重视宣传工作,并有专人负责指导与监管。
2.有较多新闻稿件(含摄影)被校内媒体(官网、官微等)选登或报道,重视稿件质量。其中系(部)要满20篇,职能部门要满10篇。
3.有新闻稿件被校外媒体(广东省教育厅、社会媒体等)选登或转载。其中系(部)要满3篇,职能部门要满1篇。
4.主动策划新闻热点,积极打造系(部)、单位品牌活动。
5.积极配合党委宣传部做好各项重大主题的宣传工作。
6.参考2015年度宣传栏评比全年综合排名。
(二)先进个人
1.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掌握一定的新闻或宣传工作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工作积极肯干,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有职业进取精神。
2.在校内外新闻宣传工作中成绩突出。策划、组织和开展了有一定规模的宣传活动,形式新颖,收效好。稿件被校内外媒体刊用满5篇。
3.有创新精神。能结合实际创新宣传工作的主题和方法,组织开展有特色活动。
4.无失实报道。
(三)优秀新闻(摄影)作品
1.题材紧贴中心工作,报道的事件或人物有较大新闻价值。
2.报道角度独特,有较高的表现技巧和观察能力。
3.作品发表后影响较大,社会效益好。
4.个人提交每类作品不超过2篇。
四、评选办法
(一)先进集体由党委宣传部根据评比条件推荐,学院审定;
(二)先进个人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党委宣传部审定。
(三)优秀新闻(摄影)作品,参选个人只能报送同类稿件2篇、图片2组;
(四)先进个人、优秀作品评选申报要认真填写《2015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参评表》、《2015年度优秀新闻(摄影)作品参评表》,并附上评选作品正文;
(五)评选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六)评选范围为刊登于校外有关媒体和学院官网、官方微信两个媒体平台的消息、通讯、新闻摄影、人物/风光摄影等作品;
(七)参评表请于2015年12月31日前上交至党委宣传部(行政楼203室,联系电话:87979913)。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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