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系(部)、各单位:
现将《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广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团粤发〔2015〕14号)转发给你们,请仔细研读文件,知晓文件要求,领会文件精神。请院团委参与本次项目的推荐工作,教务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等部门配合做好本次申报工作,各系(部)积极组织学生和指导教师申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推荐项目类别为一般项目,自然科学、哲学社科、科技发明三类项目建议按6:9:10的比例推荐作品。
二、申报基本条件
1.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10人。
2.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3.申报项目必须包含实质性的学术科技创新成果,要求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参赛作品须以学生为主设计,独立完成,能够参加展示。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4.最近两年内的学生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竞赛成果(含国家教育部教执委)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5.专项资金仅接受学校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二、基本要求
1.申报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且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2.申报项目要求:申报项目选题要求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指导教师需拥有中级以上职称,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3.注意事项: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关于高校科研学术行为的有关规定和程序。项目申报人(负责人)、参与人有伪造或者变造申请材料的,撤销当年申请项目资格;其申请项目已决定资助的,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基金资助经费;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情节严重的行为,一经查实,由团省委直接做出终止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有以上违法情形之一的,5年之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项目,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项目申报程序
2015年12月9日前,有意愿申报该类项目的教师认真地组织学生申报,将拟申报课题名称及200字的摘要(项目类别、立项依据、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项目的创新点、预期成果、经费等)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上交给系(部)办公室主任。
2015年12月10日,各系(部)办公室主任将本部门的材料汇总上交科技与规划处。
四、其它
为后续工作能顺利开展,请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相关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87975891
特此通知。
附件: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广东大学
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科技与规划处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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