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系(部)、各单位:
为大力加强我院专业建设,调动全院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教、科研工作奖励办法》(华农珠江发〔2013〕9号)精神,学院将对我院教职工在2014年度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取得的成果给予奖励。现将2014年度教、科研成果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材料要求
(一)我院教职工以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为独立或第一作者单位或主编单位,在国家或省有关部门确认的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古籍整理(20万字以上)。
申报材料:原件和一份专著的封面、封底、版权页及目录的复印件。
(二)我院教职工以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为独立或第一作者单位,在国内的专业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术刊物必须具有国家CN标准刊号,其主办或主管单位必须是政府职能主管部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成立并备案的专业协会或学会、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
申报材料:原件和附有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和论文正文的复印件一份。
(三)我院教职工以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在美国《SCIENCE》或《NATURE》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要求提供原件和附有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和论文正文的复印件。我院教职工以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为独立或第一作者单位,在学术刊物上发表后,被《SCI》(科学引文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ISTP》(科学会议录索引)、《ISR》(科学译论索引)检索收录的论文。
申报材料:原件和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的复印件及索引的有效证明文件各一份。
(四)我院教职工以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为独立作者单位,在国家或省有关部门确认的出版社出版的个人艺术作品专辑。
申报材料:原件和及一份专辑的封面、封底、版权页及目录的复印件。
(五)我院教职工以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为独立作者单位创作而被市级(含地、县级市)以上公立博物馆、美术馆收藏的艺术品。
申报材料:作品的照片和收录单位的有效证明文件。
(六)我院教职工参与、署名第一或第二单位为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并受到市级(含地、县级市)以上政府部门奖励的科研成果。
申报材料:颁奖文件和获奖证书等有效证明文件。
(七)以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名义申请专利获得的职务发明成果。
(八)文中的“我院教职工”指专任教师和在编人员,不含未列入全职系列的校外兼职人员。
(九)上述成果发表的时间起止日期为2014年5月1日--2015年4月30日。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华农珠江发〔2013〕9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办法及时间安排
1.2015年4月13日至5月20日,有关个人填写成果申报表(详见附件1),带齐相关材料,到所在单位申报。
2.2015年5月21日前,各单位将本单位个人申报的科研成果,按“科研项目”、“学术专著”、“学术论文”、“论文索引”、“艺术专辑”、“收藏作品”、“科研成果”、“专利发明”八个类别分类归档,填写科研成果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2),然后将申报表和相关材料报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2014年教育教学和科研成果申报表
2.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2014年教育教学和科研成果申报汇总表

2c696e0dacb54c4473caf97eeaa441fc.doc (67.00 KB)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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