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系:
为做好2015届预计本科毕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后期工作,各系应在总结中期检查工作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进中期前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根据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后期工作任务和特点,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尤其应当认真落实指导教师教学质量保障责任制,以确保和提高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阅工作。评阅人应为非毕业论文(设计)作者的指导教师。评阅人应当客观、规范填写评语,严禁使用“通用性”评语,以保证评阅质量。凡使用“通用性”评语评阅的,各系可适当扣减评阅人的评阅工作量,并于今后取消其评阅资格。
二、答辩工作。2015届预计本科毕业学生均须参加答辩。答辩形式和时间安排由各系自行确定,并于答辩前三天将答辩工作安排送教务处备案。
三、成绩评定工作。指导教师、评阅人、答辩委员会均应按照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要求,客观地评定学生成绩,确保公平、公正。同时,指导教师应及时按要求计算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并送其所在系。
四、装订工作。毕业论文(设计)均应当由印刷厂家按照统一标准装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经指导教师签具同意装订意见后,可由各系组织学生自行到印刷厂家装订。
五、总结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5届预计本科毕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的通知》(华农珠江教字〔2014〕31号)规定,各系应当于5月18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结束后,各系应通过专题总结会议等形式,及时总结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客观地评估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并提出今后改进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系应当于6月13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总结送教务处备案。
六、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各系应当按照《2015届预计本科毕业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方案》(详见附件)组织评选工作,确保评选过程规范透明和评选结果客观公正。
七、归档工作。各系应按照《教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华农珠江教字〔2007〕9号)要求及《关于做好2015届预计本科毕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的通知》(华农珠江教字〔2014〕31号)规定的归档内容,于6月26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归档材料送学院教学档案室归档。
八、抽查工作。学院建立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抽查制度。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结束后,学院安排教学督导员重点围绕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行抽查。若抽查评估后认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不符合或未达到《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细则(试行)》(华农珠江教字〔2009〕27号)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与印制规范》(华农珠江教字〔2012〕5号)等要求的,将视情况适当扣减指导教师教学工作量。
附件:2015届预计本科毕业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方案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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