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系(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我院“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应用、彰显特色”的办学理念,激励全院教职工以主人翁精神做好育人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院深入持久地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下简称“三育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和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建设的方针和政策,发扬爱岗敬业的主人翁精神,立足本职,胸怀全局,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为生师表,争先创优,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的本科应用型人才做出新贡献。
二、活动要求
总体要求:各系(部)、各单位和全体教职工要把“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贯彻到本职工作之中去,积极主动地在各个工作岗位上做好育人工作。
具体要求:
(一)各系(部)、各单位都要把“三育人”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常抓不懈。单位领导在每个学年(期)的工作计划和安排中,都应有“三育人”的相关内容,在相应的工作总结中也应有“三育人”的内容,并且要努力做到“三育人”工作不断地有所前进,有所提高。
(二)教职工要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以实际行动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努力做到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工作业绩为学生做出表率。
三、时间安排和表彰奖励
从通知发布之日起,“三育人”即成为全院的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常态性的工作。为表彰和激励先进,学院从2012年起每两年进行一次“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院将在当年的教师节期间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三育人”先进个人在校内职称评定和其他优惠方面享有与年度考核优秀者相同的权利。
希望各系(部)、各单位和全体教职工以主人翁精神积极投身到“三育人”活动中去,以优良的业绩为促进学院的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2014年“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2.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2014年“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指标一览表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2014年5月29日
附件1: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2014年“教书育人、管理育人、
服务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 “三育人”评先领导小组,负责全院“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的审定工作。
各系(部)成立由本系(部)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工会小组长组成的“三育人”评先领导小组。行政和后勤单位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和相应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工会小组长组成的“三育人”评先领导小组。系(部)和单位的评先领导小组负责本系(部)、单位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的审定工作。
二、参评资格
(一)先进集体
1.教学部门:现有的教学系、教学部、教研室
2.行政、后勤部门:现有的中层管理部门。
(二)先进个人
2013年6月30日及以前入职的在职在岗人员。
三、评选程序
(一) 先进集体评选程序
1.单位自荐。申报先进集体的单位将本单位的先进事迹材料(内容为一年来的工作成绩,其中必须包含“三育人”的内容,总字数在1500以内)加盖公章后(教研室材料由所在系部盖章)于6月16日前送交学院人事处。人事处于6月18日在学院网站公布所有自荐单位的名单及工作总结。
2.民主推举候选单位。6月19日下午召开会议进行公开推选,各部门派一人领取选票并当场投票推荐先进集体,未参加投票的部门视为弃权。
3.学院“三育人”评先领导小组根据不记名投票推选结果审核确定最终结果。
(二)先进个人评选程序
1.各系(部)、各单位分小组在个人总结、民主推选的基础上按指标(四舍五入)推选出本组的先进个人。
2.由系(部)和单位评先领导小组按指标(四舍五入)审核确定推荐上报学院审批的先进个人名单,并于6月20日以前将推选出的先进个人名单及其先进事迹材料(限1000字以内)交人事处。上报名单按优者靠前排序。
3.学院“三育人”评先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最终结果。
四、评选指标
(一) 先进集体指标
教学部门:2 行政、后勤部门:2
(二) 先进个人指标
教学系(部):总人数的15% 行政、后勤:总人数的10%
五、评选条件
(一) 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践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精心打造人才培养方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取得优良成绩。
2.领导重视“三育人”工作,注重教风学风建设,教育工作有成效。
3.具有创新精神,积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管理改革和后勤改革,工作成绩显著。
4.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勤政廉洁,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
5.积极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参加各种技能竞赛和培训。
6.努力营造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氛围,认真热情为学生服务,受到学生好评。
(二) 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关心爱护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团结协作,为人师表。
2.教学人员、管理人员、服务人员根据各自岗位职责,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教书育人先进个人
①出色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②积极主动开展教书育人工作,事迹突出。
③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学竞赛活动。
④有正确的教育思想,严谨的治学态度,教学效果优秀。
⑤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风与学风建设上成绩显著。
⑥在教学工作中为人师表,受到学生好评。
⑦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困难。
⑧积极参加本部门的各项集体活动,出勤率高。
(2)管理育人先进个人
①出色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②积极主动开展管理育人工作,事迹突出。
③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工作中有新思路、新措施、改革有创新有成绩。
④注重调查研究,出现问题能及时研究解决,协调能力强。
⑤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态度热情,服务周到。
⑥坚持依法治校,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3)服务育人先进个人
①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出色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②积极主动开展服务育人工作,事迹突出。
③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工作精益求精,不断开展技术革新,成绩显著。
④服务意识强,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工作作风雷厉风行。
⑤增收节支成效显著,努力降低服务运行成本。
附件2: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2014年“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指标
一览表
参评单位 | 参评 人数 | 指标 比例 | 指标 人数 |
外国语系 | 72 | 15% | 11 |
经济管理系 | 38 | 15% | 6 |
财政会计系 | 38 | 15% | 6 |
信息工程系 | 35 | 15% | 5 |
设计与传播系 | 66 | 15% | 10 |
中文系 | 21 | 15% | 3 |
基础课教学部 | 25 | 15% | 4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 9 | 15% | 1 |
机关一党支部 (院办、迎评办、人事处、学生处、组织部、团委、工会) | 19 | 10% | 2 |
机关二党支部 (保卫处、基建办、采购中心、总务处、财务处) | 48 | 10% | 5 |
机关三党支部 (教务处、科技处、终身教育学院、技术中心、图书馆) | 47 | 10% | 5 |
机关四党支部 (职业发展中心、招生办) | 9 | 1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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